发布时间:2024-09-24作者:陈忠仁点击:
工伤保险待遇计算基数
全国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:12187元
工伤保险待遇标准
一、医疗待遇
医疗费、康复费:全额报销
交通费:符合规定的,凭凭证实报销
食宿费:住院治疗的,按当地标准报销
工伤辅助器具:按国家规定享受免费服务
二、伤残待遇
1. 伤残等级评定
根据工伤致残程度评定,分为十个等级
2. 伤残津贴
伤残等级1-4级:按月平均工资的75%发放
伤残等级5-6级:按月平均工资的60%发放
伤残等级7-10级:按月平均工资的45%发放
3.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
伤残等级1级:月平均工资的48倍
伤残等级2级:月平均工资的42.6倍
伤残等级3级:月平均工资的37.2倍
伤残等级4级:月平均工资的31.8倍
伤残等级5级:月平均工资的26.4倍
伤残等级6级:月平均工资的21倍
伤残等级7级:月平均工资的15.6倍
伤残等级8级:月平均工资的10.2倍
伤残等级9级:月平均工资的7.8倍
伤残等级10级:月平均工资的5.4倍
三、死亡待遇
丧葬补助金:月平均工资的6倍
供养亲属抚恤金:
被扶养配偶、父母、子女:月平均工资的40%
被扶养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:月平均工资的30%
一次性工亡补助金:
月平均工资的20倍(有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
月平均工资的15倍(无配偶或未成年子女)
四、其他待遇
就业安置补助金:一次性发放月平均工资的12倍
职业培训补助金:一次性发放月平均工资的6倍
生活护理费:生活不能自理的,按实际需要发放
注:以上标准仅为最新标准,具体计算方法和待遇标准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。
2023年新疆库尔勒地区工伤赔偿标准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79号)和《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)的规定,2023年新疆库尔勒地区工伤赔偿标准如下:
1.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
| 伤残等级 | 补助金标准 |
|---|---|
| 一级 | 元 |
| 二级 | 792256元 |
| 三级 | 633805元 |
| 四级 | 562594元 |
| 五级 | 491383元 |
| 六级 | 420172元 |
| 七级 | 348961元 |
| 八级 | 277750元 |
| 九级 | 206539元 |
| 十级 | 135328元 |
| 十一级 | 64244元 |
2.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
最高支付标准为3个月的本人工资。
3.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
| 伤残等级 | 补助金标准 |
|---|---|
| 一级 | 771916元 |
| 二级 | 538784元 |
| 三级 | 431703元 |
| 四级 | 382440元 |
| 五级 | 332875元 |
| 六级 | 283310元 |
| 七级 | 233745元 |
| 八级 | 184180元 |
| 九级 | 134615元 |
| 十级 | 85050元 |
4. 护理费
护理费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。
5. 交通费
从工伤发生地到治疗医疗机构或者指定医疗机构的交通费,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。
6. 食宿费
住院治疗期间的食宿费,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。
7. 康复费
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,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支付。
注意:
以上标准仅适用于新疆库尔勒地区。其他地区工伤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。
实际赔偿金额可能根据工伤职工的具体情况、伤残程度等因素有所调整。
未评定伤残等级时的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方式:
一、医疗费用
全额报销工伤医疗费用,包括门诊、住院、检查、治疗、手术等。
若工伤职工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可先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垫付工伤医疗费用,并在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 reimbursement。
二、误工待遇
从受工伤之日起至伤后休息恢复期结束,工伤职工可获得相应误工待遇。
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中,没有未评伤残等级时的误工待遇规定。因此,具体待遇金额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确定。
三、康复待遇
工伤职工需进行康复治疗的,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
具体康复待遇金额也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确定。
四、住院伙食补助费
住院期间,工伤职工可获得住院伙食补助费。
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中,未规定未评伤残等级时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。因此,具体金额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确定。
五、护理费
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,需要护理的,可获得护理费。
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中,未规定未评伤残等级时的护理费标准。具体金额需根据残疾等级评定后确定。
温馨提示:
请注意,以上待遇计算方式仅适用于未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况。一旦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,其工伤保险待遇将根据相应的伤残等级进行计算。
根据2023年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,工伤津贴标准为:
1. 停工留薪期间
每月工资 <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% 的
停工留薪期内,由用人单位按每月工资的 100% 支付。
每月工资 ≥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% 的
停工留薪期内,由用人单位按每月工资的 90% 支付,超过 12 个月的,按 80% 支付。
2. 停工留薪期结束后的工伤津贴
工伤保险待遇开始之日起至职工完全恢复工作能力之日止,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标准发放工伤津贴:
| 伤残等级 | 工伤津贴标准 |
|---|---|
| 一级 |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90% |
| 二级 |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80% |
| 三级 |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70% |
| 四级 |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% |
| 五级 |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% |
| 六级 |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40% |
| 七级 |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% |
| 八级 |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20% |
| 九级 |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10% |
| 十级 |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% |
2023-08-31
2023-10-14
2023-08-05
2023-08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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